梨梨

大雪满弓刀

【双关】L'éphémère

*我是KisTch,我改了头换了面,因为我爹发现了我的博客,还阴险狡诈地没有点关注。我知道这篇写的太匆促,但现在也下不了手去改了。La plus belle est éphémère,我记得写这篇的时候因为截稿日将至而我课业又日益繁重,故每天只能半夜写,最后一天凌晨三点完稿的时候,我觉得我要猝死了。结果就写出来这么一篇东西。看在我连续几宿即将猝死的份上,我饶恕了我自己。今天是我爱上潘潘一周年的日子,我会happy一下。过年的时候可能会搞一篇,可能会把这篇里想写没写上的东西带出来吧,不一定。总有人见到我就要4w字,可能我真能凑出来吧, 说不定呢。

以下是正文:

  1.

  

  九四年的时候,我还很年轻。

  

  我那时还在厂里做钳工。那时候厂子就是铁饭碗,只要不在倒三班,生活如在桃花源。这一年我二十岁,我什么都不知道,也什么都不想知道。我叼着狗尾巴草走在厂子矮窄的篱墙上,而我的青春被我落在身后,它是那样狼狈不堪、一无所有,理当被所有功利的、唯物的、成功的、充实的人所取笑。但是并没有人去理会它,它只是孤独地、荒谬地、沉默地汹涌着,在空无一物的岁月的平原上。

  

  我三十岁以后,就很少和人提起我的青春。仿佛那扇通往那鲜活可亲的、触手可及又触不可及的少年时代的大门,已经彻彻底底地在我身后合拢,一如化工厂日渐颓圮的大铁皮间和轰然倒塌的呼呼往外冒着蒸汽的、含悲死去的烟囱们,就那样走远了、消失了、一去不复返了。

  

  而我现在和你谈起我的二十岁,你要知道的只有一件事,就是我从未这样凝神看着我的过去。所以我现在提起它,就如同那时在冬天透过厂子的大窗子看津港新修的铁轨,看到外面模模糊糊一列火车、窗上凄凄冷冷一片冰花。所有美好的,一片迷茫;所有悲哀的,清清楚楚。

  

  可我从不为此而伤感。我怀念的事很多,所以不能为了它们每一件事而伤感,这是我的歪理邪说中的一条。到了我的这个年纪,你就知道,像我这种普通人,想活得好一点,就得有一点儿歪理邪说。这也是我比我哥看起来要阳光一点儿的原因,我哥他一辈子没干别的坏事,就是对自己要求太高、活得太正道。但是你要问我为什么怀念我的青春,这也是我答不上来的。工厂里只有骑着自行车的工人们,穿行在青蓝色的早晨里锈迹斑驳的大桥上、穿行在粉色的傍晚里覆着盐霜的大地上,越过贯穿全城的、污浊的河水,日复一日、年复一年,从不改变。我并不知道我为什么不想离开那里。可能就像我之前和你说的,我没有想去的地方,自然也就对“离开”没有什么执念。

  

  通常情况下,一个人要为了自己的胸无大志、碌碌无为而羞愧懊悔。但是对于那个年代工厂的闲汉们来说,澡堂子和饭碗子就是一切,管他妈的呢,所以,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和你提起这些,因为这是时代特征、环境使然,就像日升月落,怨不得我也由不得我。这座厂子就像是乌托邦又像是牢笼,把人圈在里面,看不见外边儿、也懒得逃出里边儿。如果给厂子里的人儿都做一幅“情感波动”表,那么上限就是插科打诨,下限就是打一架叫爸爸,没有亲近得轰轰烈烈的、也没有疏远得如同世敌的。在不走两个极端的情况下,厂子取中,走出了另一个极端。

  

  于是九四年的时候那场自厂里而来又席卷至全津港的恐慌,几乎成了所有风平浪静的情事里一个奇迹般的存在。那一年春天,厂里陆陆续续下岗了好多人,这个不稀奇,但是不知道是谁添油加醋,说是这些个人全因罹患传染病而下岗,这个就把许多人都吓得屁滚尿流的,生怕自己也害了病。加上化工厂里也常有死死伤伤,所以那时候管他是胳膊腿儿炸没的、还是人被烧成灰儿了的、还是自己不耐活着去碰高压电的,都一并算作是传染病导致的。按说这个事情,厂里的人不该信,可是就是他妈这么奇怪,当时这屁大点儿的小城里,所有人都陷入了病症与恐慌的迷雾之中。在这个恐惧的大流之中,我也不甘其后,自有心事,倒不是生死这种永恒的哲学命题,不过也关于爱情这一重大的艺术主题:

  

  我喜欢的女孩儿好像喜欢我哥。

  

  2.

  

  厂里的人都知道一条真理:倒三班的工人和正常工人,不能算一个工种。同理,姑娘和老大妈,也算不得一个工种。老大妈穿“的确良”,老少爷们儿都当是正常衣服;姑娘穿“的确良”,打点好的会在裙子上弄几个褶子,这个叫“仪态万方”;打点不好的,衣服贴着身子,透出若隐若现的内衣和肉体,那叫“春光乍泄”,怎么说有怎么说的理,左右就是个“好看”。年轻的糖果一样的笑容、嫩白的细滑的肌肤、还有那柔软的胸膛,使得姑娘在工厂的生态链里占据崇高地位。

  

  但是,这种崇高地位是广泛的、因为她是“姑娘”,才拥有的,并不是因为她是某个特定的人。这条不成文的规则其实是很残酷的,因为等到姑娘变成了一个腰腹之间都是赘肉、有着剪了之后烫的更显发量稀少的头型的时候,她们就变成了新的“老大妈”,被人所遗忘,沦为平庸之辈了。那时候的工厂,是无所谓人不人、物不物的,大家都爱看小姑娘,但只有少数那么几个人渣会去上下其手,大部分工人还是守着本分,只敢畏畏缩缩地在路过科室的时候看看那些花儿一般的姑娘们。姑娘是神选来给那时候贫瘠精神世界的礼物,在灰色的工厂和车间里,她们就是缀在那些了无生趣的故事里的最鲜艳明丽的色彩。所以选拔的标准自然严苛,逾期不候。

  

  而高亚楠,我的初恋,并不位居此列。她不穿“的确良”,不梳花辫子,不听邓丽君,既不和厂里的男人调情,也不会对所有异性都嗤之以鼻地远离。因为她算不上一个传统意义上的“姑娘”,所以在我心里,她似乎永远都不会有变成“老大妈”的一天。我哥说“这取决于你心里有没有想着她”,意思是假如我真的爱着这个姑娘、想着这个姑娘,那她就永远都不会褪色衰老,但假如我心里没有她,而是像所有工人看待姑娘们那样看她,那她也就像一季的花儿,过了时候就自然谢了。

  

  你们这个岁数的人,提起初恋,应该就是白衬衫、大校服、“乌溜溜的黑眼珠”,但亚楠顶多能和这些沾一点边儿,最贴近的还是最后一条。她常穿一条鹅黄色碎花长裙,骑着“凤凰牌”女式自行车,在津港彼时崎岖不平、野花盛放、野草疯长的小路上穿行。那会儿她在医院实习,上班时间比我们晚一点,所以基本看不到她路过厂子,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一号儿人。我认为这间接导致了我前二十年人生的毫无动力、年少无为,直接导致了第一回见面时我过于狼狈傻逼。那天天气不好,阴云冗汇,所以我起得晚了。起得晚原不算是大事,被看大门的逮住也不算大事,但如果被瞎闲逛的领导班子逮住了就惨了。我运气不好,正赶上那天劳资科长——也就是隔壁小周她爹刘长永——在厂里“视察”,这个人平时就看不惯我,觉得我对他家闺女有心思,这回可他妈算逮住我迟到了,利马儿给我报了个大过,记到了宣传科的黑板报上。如果只是这些倒还好,但这个老不要脸的东西他妈的还罚我出去站牌子示众,这是最他妈丢脸的。这种惩罚类似于你们的“罚站”,只不过要更羞耻得多,需要人站在一个指定的地方,举着一个牌子,上书这个人犯过的错误。那一天,我就站在工厂门口,举着一个涂了红底色的木板子,上用毛笔大肆挥毫:

  

  关宏宇

  

  今日迟到

  

  保证以后不再犯此类错误

  

  我从早上六七点钟的光景开始,持续站了约莫四五个小时。这期间,我第一次遇到了高亚楠。她披着一件白大褂,蹬着自行车疾驰而过——“疾驰”这个词对于自行车来说有些奇怪,但那天早上她行驶的速度确乎如此。后来我了解到,医院里的时间表也不比厂里的晚很多,所以那天她应该也是要迟到了。不过我一直可以确信的是,她那天肯定看了我一眼,还笑了一下,我一直不解其意。很长时间以后我才想明白,如果你着急忙慌地路过平时空空荡荡的工厂门口,却发现一个二十岁的长得还算过得去的小工人举着个“我迟到了”的大牌子,如同傻逼一样的站在那儿,你也会笑出来的。不过出于私心,我至始至终都认为那天的笑了有几丝亲切,因为我们都是赶巧儿、同是在一天里追赶时间失败了的人。

  

  总而言之,那天她轻轻淡淡的一闪而过的笑容、飘飞的长发,那天鹅黄色的、深白色的混着消毒水味道的她,在我的青春里烙下了不可磨灭的痕迹。可惜她玫瑰花蕾一样的嘴唇从未吻过我的双颊,玫瑰一样的她后来也逐渐淡出了我的青春。后来她远走高飞了,离开了津港。在这件对那时的我造成了极大冲击与震荡的事到来之前,我一直把我哥视为我爱情道路上的绊脚石。

  

  3.

  

  说起来我哥这个人,在我前二十年的人生里,对他并没有什么很好的印象。

  

  我们哥俩儿是双胞胎,长得一模一样。但那时候几乎从来没有人分不清我们,走在大街上,看到气质挺拔如白杨树、面容干净如白梨花的,就是我哥;看到气质呆呆傻傻凶凶的、左耳打了个耳钉儿的,就是我。这个区分还不算什么,最气人的是修管道的崔虎,他有言如下:

  

  “你、你、你和你、你哥就、就算是搁、搁一块儿了,我们也、也能分、分得出来。因、因为你、你哥一看就比、比、比你优秀。”

  

  这话根本就他妈是放屁!难道人脸上还会写着“我很优秀”吗?我当时就这么问崔虎,结果他说,不是我脸上没写着“我很优秀”,而是我哥的脸上写着“我更优秀”。我犟不过他,只能敲他脑子和他说再这样我就把你的高数书丢了。他那时很有一个想考夜校、干科室的心,所以立马就被我唬得收了声。

  

  我哥在许多方面都比我优秀,这个我承认。不过长着一模一样的脸、有着一模一样的年龄,他却比我更受姑娘青睐,这些姑娘里自然包括高亚楠,这个令我十分难受。想想也合该这样,人家那时候是正经编制的警察里,我呢,离他最近的时候是在警卫队干过巡街的。但警卫队照警察完全比不了,警察是破案救人,警卫队纯是看大街的。那时候治安还不好,许多活理所应当推到警卫队身上,谁家鸡飞了、鹅跑了、狗疯了,都得警卫队来管。后来我进了厂里,地位式微,更不消提。

  

  但要我说,这些姑娘们只是看到了我哥出风头的一面,并没见过他过得困难的时候,所以才对他有一种遥不可及的倾慕感。实际上,我哥也有他很不擅长的地方,也并不是姑娘们幻想中博览群书的书生警草。我哥花在读书的时间并不长。我妈走得早,我爸在我们读初中的时候得罪厂领导被开除下岗,卖了两个月香烟之后自杀了。只好我哥想办法养家,他一开始在一个自行车摊子修车,因为这个工作不限制时间,所以能够兼顾学业。修车的老师傅告诉他,修自行车的要想赚钱,最先学会的就是撒钉子、使绊子。开头他那个迂腐脑袋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,后来明白过来了之后花了很长时间和修车师傅负隅顽抗,最后被修车师傅以“你不撒钉子就没有钱”为由,屈于淫威。结果他第一回撒钉子就他妈碰上我了,把我拌的个狗吃屎,磕破了下巴颏。我哥看着磕破了相的我,下定决心再也不修自行车了。后来他在警局找了活儿,凭借着他那个高智商,连续立了好几次功,成了津港有名的“青年杰出人才”。而我,他的弟弟关宏宇,在同一年,还在工厂门口举着“我迟到了”的牌子,因为操蛋部长而被全厂通告批评。

  

  那时我甚至怀疑过,是不是高亚楠是因为看到了那张熟悉的脸,却发现他并不是光芒万丈的关宏峰,而是狼狈不堪的他弟弟,才觉得很好笑。

  

  我的一切疑心不是空穴来风。有一次我在路过医务室的时候发现高亚楠过来了,知道原来我们的厂医是她的高中同学。

  

  医务室在厂子的一楼,对外开窗。那天她们俩出去之后,我趴在窗边,和阳光一起偷窥医务室靠窗小桌上亚楠带来的那本书。书是什么我至今不知道,只记得清风翻开的书页上,写着一行字:

  

  La plus belle est éphémère

  

  我凭借着那时候尚好的眼力和记忆力,把字母都烫在心上,回了家,写在工人日志上。我不知道那是什么意思,只觉得这句话是一种巫术、是一种咒语,仿佛我只要破译了它,就能解开我年轻的岁月里最美丽的谜。直到有一天我哥看见了这句话,问我是怎么知道这句话的。我登时就比他还疑惑,问他你也知道这句话吗?他不置可否。我问他这是什么意思?他不予回答。

  

  我把这件事告诉了崔虎和刘音——刘音是宣传科的,她是女人,但和亚楠一样不像小姑娘,也不会是老大妈。她听了之后露出了深不可测的笑容,说,极有可能这句话是我哥教给高亚楠的,我哥懂得那么多,会句法文也不是什么不寻常的事。

  

  我说不对呀,那他认识高亚楠是不寻常的事情啊。

  

  刘音又说,那有什么不寻常的,医院里头盘龙卧虎,不想屈居彼地的人多了去了,高亚楠说不定是有心思当法医,去警队串门考察的时候碰上我哥了。

  

  其实这个推测离谱得出奇,可我当时依然深觉有理。我于是警觉警惕起我哥来,二十年来头一次那么认真仔细地打量他、关注他。他倒是没注意到这些,还一如既往地、我行我素地当着他的铁面无私关青天,时不时还给买黄色影带的我拉到局子里教育一番。

  

  可惜我哥这个人向来都是无缝的蛋,不仅苍蝇不叮,我这个亲弟弟也撬不开他的壳儿。我找不出他与亚楠交往的证据,但转而发现了更糟的东西:极有可能是高亚楠单方面仰慕我哥。这个发现令我寝食难安,时常于梦中惊出一身冷汗。

  

  每次她来厂里的时候,我们的厂医都和她聊得热火朝天,我听到过几次,无外乎都是“关宏峰太厉害啦,他又破了XX案子”“是啊,他只用了XX天就破了案子,太厉害啦”这种近乎采用了对仗回文诗句一般工整的赞美。虽然前者是厂医,那个听起来比较冷静的、随声附和的才是高亚楠,我依然觉得心里很不舒服,这是最尴尬的一种不舒服,因为她算不得你的什么,所以连“心被剜走了一块儿”这样的说法,都因为太过火而不适合使用。

  

  后来有一天,我们工人集体去医院体检。我赖皮赖脸地把自己换到了她身边儿。她低下头给我念我的体检情况,忽而抬起头看我一眼,眼神倏地一下亮起来,问我:“你是不是关宏峰的弟弟?”

  

  我说:“不是,我是关宏峰。”就好像我很多年后会经常说的那样。

  

  她笑了起来:“你哥很厉害。我很佩服他。”

  

  “你佩服我哥和我说也没有用呀!”

  

  她歪着头:“那和你说什么有用?”

  

  “你要是佩服我,和我说说还行。你要是喜欢我哥,得直接去跟我哥说。我不代人收表白的。”

  

  她把报告递给我:“得了吧。我还喜欢你哥?我看你哥那脑袋瓜子,在谈恋爱上都不能比你强。”

  

  这句话听得我很是气愤:为什么话说的好像我一定谈恋爱就很弱呢。

  

  我没有再答话。

  

  许多年以后我再回忆起这件事,才明白原来这一次体检,是我和高亚楠离“谈恋爱”最近的一次。但总算比我多年以来印象中的要好些,也不是完全没有交集。

  

  4.

  

  我二十岁这一年活得很失败,不仅没有爱人,而且我的工作比我的初恋情人走得还早。起先的时候是谣言,说是像我这种钳工班的小工不是下岗就是被调去倒三班儿。谣言传到最后的结果是领导信了,新下来那批调令里,我就是其中一个。结果我比倒三班还他妈惨,居然是被调过去当厂警了。多少算是风水轮流转,曾几何时被看大门的逮住的人,现在要去看大门了。

  

  我领了衣服,一周之后准备上岗。我想我是多么可悲,我原来的理想是从灰工装穿到枪驳领西装,做科室,当干部,但实际却是从蓝工装穿到了保安服。没有短袖衬衫、没有黑色半截裤,那腰肥肩宽的保安服像是在嘲笑我空空如也的二十岁。我走在皲裂的土地上,感觉到那些莫名其妙的伤感向我涌来。现在想来,这可能是某种预感,预感到一个人人手里捧着画报、一个工人们扯着嗓子唱Don't Break My Heart的时代已经逐渐远去了。我本想着,就算去了保安队,还能在门口看看高亚楠,也挺好。十七八岁的时候我还想学理头理发呢,也不比保安好哪去。

  

  结果连续两三天都没看到高亚楠。我旁敲侧击问了厂医,知道原来她已经坐火车离开津港了。下岗调职不止局限于工厂,她懒于应对其中的什么“政治斗争”,就戴上她的大太阳帽,拖着行李箱,炒了全医院的鱿鱼。

  

  我想这是多么奇怪又不应该的事情。我才二十岁,虽然胸无点墨胸无大志,可从来没干过坏事,也不觉得自己该有什么报应。我的初恋算不得情人的她,远走高飞得合情合理,我的稳定算不得事业的工作,被剥夺得有理有据。那天我走了很多的路,一直走到了津港的火车站。那时候火车站还没翻修,砖头砌的灰绿色的墙面和地上铺的清清白白的石板,很有一种对比。而那天那里空无一车、空无一人,找不到曾有人到来与离去的任何痕迹。

  

  我在站台上来回走动,最后一屁股坐到站台边儿上点了根烟,看着烟雾从我的眼前升起,只感觉到憋屈得无以复加,一整个夏天的蝉鸣都过来恼我,轰轰隆隆的比雷鸣声都他妈烦人。

  

  掐了烟后,我回去的路上被一家“停车吃饭”的馆子拦了吃饭。我至今搞不懂那个老板他妈的拦我干嘛,我看着就算一副没钱的样儿。这种馆子也是时代的产物,专门拦路上的旅客吃饭,要钱,不给就打你。当时我心里憋着火气,他让我吃我就吃。吃完了,他管我要钱。我说我没有。他说你没有钱你他妈吃鸡毛的饭。我说你他妈拦我吃的饭我凭什么给钱。

  

  膀大腰圆的土老板脱掉T恤衫,露出他提溜滚圆的肚子要和我打一架。我撸起袖子就准备迎战,然后一堆饭店伙计围了上来,把我打得屁滚尿流。我终于和我的青春汇合了,此时此刻我俩一起,被时代和伙计打得鼻青脸肿。

  

  我哥是在我近乎昏厥的时候赶过来的。他堂堂一个警察,带着一堆警卫队的肌肉坨子,手里拿着证件,气喘吁吁地指着那些伙计:“警察——”

  

  伙计们吓得四散逃窜,从前警卫队来都当是玩笑,今天警察大驾光临,不免震惊。再一看居然和我他妈长得一模一样,不知道是明白这就是那个有一个双胞胎废物弟弟的刑侦队长了,还是纯粹以为我自己灵魂分裂了,总而言之就是收了手就要跑。

  

  警卫队的被我哥震着,拔起腿就过去拿人。我从地上爬起来,抬头看着我的哥哥。他依然一本正经、不动声色。

  

  我以为他会扶我。我想如果那样的话,我就打掉他的手,让他滚蛋。没面子、没里子,归根到底是因为我觉得我失去我的初恋和工作,有一部分是因为他。这确实是操蛋极了的想法,可那时我就是一腔固执地、一厢情愿地这么认为。

  

  孰料他只是站在那儿,好一会儿缓过来气息,和我说:“等会儿跟警卫队的去派出所做个笔录。”

  

  他还有话,但我先说:“关宏峰,你他妈真不是人。”

  

  他愣住了,欲言又止。

  

  5.

  

  关宏峰自那之后,很久都没再和我说过话。我原以为他是生气了,或者是懒得搭理我了。

  

  调职的前一天晚上,我们钳工班和管道工们一起去歌厅唱卡拉OK、喝酒。知识分子们从不来这里,只有无处可去的工人们在这里扯着嗓子扰乱市民休息。每至下岗调职,歌声格外响彻云霄、冲破九天。往往是因为市民忍无可忍,举报给警卫队拉了电闸,这种对生命的“愤怒嘶吼”才得以停歇。

  

  这一次调职,我们是重灾区。崔虎去倒三班,刘音去当糖精工人。在这三个月的缓冲期里,我们考虑过泡厂长女儿、举报厂长、远走高飞等等多种可能,最后通通告败。现如今,崔虎要学会站着睡觉,刘音即将变成一个甜人儿,而我即将拥有一份新鲜出炉的现世报,当年我如何咒骂看大门的,现在我就要怎么看大门。

  

  我们唱完了《无地自容》,又唱了蔡琴的《被遗忘的时光》。想起曾经工人们摸黑跑出歌厅的经历,我们决定提前离开。

  

  走到门口儿的时候,崔虎回头看了一眼,好像是在伤感地注视着一片塌陷的桃花源。

  

  他忽然说:“我操,关宏宇!”

  

  这是他这辈子说过的最流利的话,我差点没当场给他个耳刮子:“你操不了!”

  

  他说:“你看那、那人、是是是、是不是你、你哥——”

  

  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确实是有一个身影,穿着白衬衫,趴在吧台前。我凝神望了望,说:“不是。走吧。”

  

  看他们往家里走之后,我迅速跑回了歌厅。

  

  我的哥哥关宏峰,正伏着身子趴在吧台上。他不唱歌,不愤怒,就是那样待在那儿,盯着眼前的酒杯。他的白衬衫是我多年以来梦寐以求的短袖衬衫,但小工人不能穿这个,只有蓝灰的工装。他的领子开了几个扣子,脖颈之间一大片红色,我知道有种人喝了酒就会过敏,浑身发红,可能他就是这样。歌厅老板的大白肥猫趴在他旁边儿,喵呜一声打了个哈欠,它不打还好,一打哈欠我还以为它是要咬关宏峰,登时也没多想就冲上去想赶走这只猫。

  

  可我还没出声,关宏峰就坐起身子。那只猫钻进他的怀里。他抬起头来,看着我,眼睛里蓄满了朦胧的水汽:“不要欺负它。”

  

  他的声音那样轻,几乎像是不为了使我听见而说出口的。

  

  我问他:“你还认得我吗?”

  

  在我的认知里,他从来没喝过酒,所以现在这样,十有八九已经醉得不行了。

  

  果不其然,他没有回答,低下头拿食指去逗弄小猫。

  

  过了好久,他说:“关宏宇,我快要死了。”

  

  我说:“你瞎说什么。”

  

  他说:“我快要死了。”

  

  他接着说:“我不想死。”

  

  他的这句话如同西伯利亚席卷过境的悲风,寒冷干冽地刮在我脸上,如刀片骨,活生生地疼。

  

  我后知后觉,才反应过来,他是不是也听说了有传染病肆虐,就告诉他:“你不会死的。”

  

  他说:“不,我的病都十多年没犯了。现在它又来了。我快死了。”

  

  我慌了神,像厂长开导要自杀的小姑娘一样告诉他:“你死不了。你才二十岁。你是不是心里不高兴?别瞎说啦!”

  

  接着我说:“你没有病,我又不是不知道。要是有那十几年的病根子,我不可能不知道。你死不了。”

  

  他像是不倒翁一样固执己见:“我不想死。”

  

  “你死不了。”我又感觉到那种伤感,涌上我的喉咙,呛得我要流眼泪,“你死不了。等你明天酒醒了,想干什么就干什么。我们去新疆、去西藏。操他妈的津港,不待了行不行?”

  

  他呜咽着,声音像是冬天拉起来的马头琴:“我不想去别的地方,我也不想死。”

  

  见我好久没话儿,他又说:“我只有一个想解决的问题。”

  

  我终于找着了个把他从这歌厅拉走的机会,于是立马对他说:“我知道个好地方,肯定能解决你的所有问题,赶紧走吧——”

  

  所谓当你凝望深渊时,深渊也在凝望你。所以关宏峰疑惑地看我的时候,我就认真地看着他。

  

  “可以解决所有问题?”

  

  “对,所有的。”我告诉他。关宏峰醉了真是件很可怕的事情,但幸亏他醉了,不然我还真没办法对付他。

  

  他缓慢地点点头。过好久,才抄起吧台旁边不知道谁遗忘的伞,起身欲走。

  

  我问他:“你拿伞干嘛?”

  

  他冲门外扬扬下巴。我一看,他妈的,雨大得拍门上都留印儿了。

  

  6.

  

  关宏峰抄了别人的伞,我出了门抄了别人的自行车。我们两个如亡命之徒、江洋大盗,最终我蹬起自行车,他坐在后座撑起了伞。这伞还他妈挺大,足够笼两个人在里头。我们从歌厅门口冲下坡,水哩哩啦啦从地上溅起来。

  

  刚到了平地,忽然夜幕拢在我头上。亏得我那时还年轻,两眼一抹黑都他妈可以不管不顾地往前飞,没有摔在雨天和稀泥一样的地里。花了几秒钟我才反应过来:“伞!伞!伞他妈塌啦!我看不见道啦!”

  

  在我喊完这句话之前,关宏峰已经把伞从手里丢了出去。这朵坍塌凋谢的蘑菇被呼号的怒风吹到路边,我看它最后一眼时,它的皮和骨已然彻底分离。

  

  我很少说我青春里的哪一段是必不可少的,因为无论初恋还是工厂,还是在此之前短暂而轻飘飘不真实的校园时代,都没有对我此后的人生产生多少不可逆转的影响。但如果有人想把这个雨夜从我的青春里拿走,我一定会和他拼了死地打一架。

  

  按说这并不是什么美好幸福的场景。这个灰蓝色的雨夜,大风呼啸而过,雨水歇斯底里。群星散佚,灯火长明。我们穿过整个津港,由家向着那个承载了我所有迷茫与无所适从的工厂。路上没有行人,楼房门户紧闭。有一户人家窗外阳台上的盆栽掉了下来,混着大雨发出微弱的碎裂的哀鸣。泥土还保留原状,坚持了几秒钟没被大雨冲塌。那簇盆栽落在了街灯下,被雨洗得浓郁而不艳俗,我们从那盆植物旁飞过的时候,发现那是一簇月季花。有关传染病的谣言真如癌细胞一样在城里肆虐,所以理应连大雨也洗不清这空气里的细菌。而人们此时此刻坐在还算暖和的家里,听着雨水静静敲击着他们的窗户,他们的万家灯火,被雨融化在这稠密的夜晚里。

  

  鸟儿逃离自由回到了鸟笼,我们他妈的却还在传说中病毒肆虐的大街上横冲直撞。我那年轻的哥哥,现在是一个小醉鬼,靠在我的身后,脸颊的热度直接穿过了我被雨冲透的衣服。这个晚上属于我们,属于九四年,属于我二十岁这年并不热烈的夏天,而这一年我随时有下岗的风险,我的青春一贫如洗,我的未来扑朔迷离,似乎没有一件事值得让人高兴。可是这一连串的事情碰到一起,让我在那短暂的时光里觉得我很特别。说起来你可能觉得很好笑,但“我很特别”这个认知在当时一瞬间就击中了我,让我禁不住轻轻笑起来。小醉鬼他靠在我身后,感到我笑得有些颤抖,嘟哝着说:“笑什么笑,好好骑车。”

  

  有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都不明白我那时候是从哪里借来的胆子。在一个当时看来随时可能患病暴毙的环境里肆无忌惮地飞驰,还他妈带着一个声称自己快死了的虚弱分子。后来我明白了,原因是那时候我并不怕死,但渴望活着。

  

  这个夜晚被雨水冲刷得一片氤氲郁郁昏黄,可我的二十岁正是因此才成为了青春。这又是我的歪理邪说之一:青春就是在遇到一系列操蛋事情之后,你还因为这个觉得你很特别。而往后所有的日子里,你都不再会有这样的勇气和傻气。

  

  可能你们这代人的青春,有教室黑板上写个不停的粉笔、有池塘榕树上叫个没完的知了,有做不尽的卷子、跑不完的早操、宽松肥大的校服,等你越成熟越发现那时年少无知真可贵,多愁善感又意气风发。你知晓你正青春,所以你才那样昂扬鲜活、天不怕地不怕。

  

  而我直到二十岁这一年,在滂沱大雨之中飞驰的时候,才意识到我的自行车轮压过的、这场大雨冲洗的、我们一起穿过的,原来就是我的青春。我的青春里没有白衣飘飘的少年锦时,没有懵懂青涩的天真故事,没有选择,没有机会。我的青春就是那个挂着几个大红字的工厂,就是工厂门口晚上摇摇欲坠的昏黄灯光,就是盛放在途次旅道之上的牡丹月季,就是路边的卡拉OK里传来的公鸭嗓子,就是街边打太极的气功大师。是盘根错节的灰色的烟囱管道,是污浊肮脏的护城河,是锈迹斑驳的跑货的船。是收音机里刚刚兴起的股票事业,是画报上穿红戴绿的女郎。是两分钱的冰棍、是粉红色的黄昏。而它决不逊于任何一个时代的少年往事,依然那样生长着,在九十年代那贫瘠的土地之上,欢乐、悲戚又惆怅。

  

  7.

  

  我带关宏峰去的不是别的地方,就是我们厂的传达室。这里不给外人用,但我也不打算让他真的去写信。

  

  传达室外边背阳的一面儿镶了一个蓝色的邮箱,但已经许多年没有用过了。

  

  雨已经小了很多了,我指着那个邮箱:“写信,往这里边儿投,就会有人来帮你解决问题。”

  

  他即便是被雨浇成那样也还没有完全醒酒,只是对我说:“问什么都可以?”

  

  “问什么都可以。”

  

  他从兜里掏出小本子和笔,这不小程度地震惊了我,难怪是刑侦队长,他妈的这是随时做好开始推理的准备啊。

  

  他唰唰唰地写好了几行字,扔进了邮箱里。

  

  我说:“你去把我自行车骑过来。”

  

  “啊?”

  

  “哥,去把我自行车推过来。”

  

  他于是晃晃悠悠迷迷糊糊地走向自行车。我趁机把那张纸才邮箱里抽出来,展开来看,上面写的是:

  

  我觉得我弟弟好像很讨厌我,怎么办?

  

  他把自行车推了过来,因站立不稳而轻轻靠在上面。

  

  我看着他:“操,哥,你以后还是别他妈喝酒了。”

  

  8.

  

  有了矛盾,就要解决矛盾。

  

  我哥的这一记直球直接把我的心砸碎了,拼也不是,扔也不是。我忘了那天是怎么到的家,也不记得是怎么进的门。我只记得回来的时候他靠在我后背,哼唱着什么“欢迎来到欢乐港,在这里一切都不一样”,然后居然他妈的就要睡着了。这可害的我心惊胆战,生怕半路颠一下把他伤了,又不敢把这祖宗叫醒。

  

  有件事大部分人都不知道:我哥年轻的时候,很难被叫醒。并且即便是叫醒了,他也不会动身干什么,只是安安静静地坐在那儿,至少过个十几分钟才会真的起来去做事。

  

  因为这个事情,我一直觉得他刑警生涯后期需要淌的黑道儿越来越多,很大部分是由于黑夜给了他黑色的眼睛,但他却让它错过了五六点钟的黎明,所以白天把他推回了黑夜。但后来我哥睡得越来越少,我又忽然觉得,或许黑夜也欠他一个月亮。

  

  你也许知道他伏身于黑暗之中之后的故事,所以如果你要想象那时候叫醒他的难易程度,直接和让后来的他休息休息这件事划等号即可。

  

  所以第二天早晨喊醒他后,我毕恭毕敬地奉上了一盒磁带。这盒磁带里刻了草蜢的《失恋阵线联盟》。他疑惑不解地看着我,我给他放了来听。

  

  他并不喜欢这类歌曲,这个我知道。于是我告诉他:“这盘磁带是别人给你的。我开门的时候,发现丢在咱们家门口了。上面写着‘答案’。”

  

  现在想想,他当时看着我的表情,绝对毫不掩饰地写着‘我他妈知道你在搞什么鬼’,可我一心被自己的小聪明所打动,居然一点都没有察觉出来。

  

  打这之后,我每天早上都给他送一盘磁带,从窦唯到崔健,从唐朝到纵贯线,一个不落。他一开始会和我说:“不要放了,不好听。”到后来,索性连句话也懒得理了,反而偶尔还会评价一下歌词。我发现他比较喜欢纵贯线的歌,这个乐队因为我不是很喜欢,所以我并没有太多库存,只好去唱片店多买了几张。

  

  有一天早上,我喊他起床失败了。他窝在被褥里,用极小极小的声音问我:“你天天给我放磁带,是想干嘛?”

  

  我说:“哥,我不讨厌你,因为有情有义,我也永远都不会丢下你。”

  

  他依旧闭着眼睛,没有再说话。

  

  那天晚上,他让我把我的日志拿过去,给我读了之前亚楠本子上的话。我至今已经想不起来这句话的读法了,但仍然很深刻地记得这句话的意思:“美好的总是易逝。”

  

  9.

  

  对酒当歌,人生几何?譬如朝露,去日苦多。“La plus belle est éphémère”。这句话完美地解释了我人生的前二十年何以那样漫长无趣,我短暂的初恋何以那样无疾而终。我哥说完那句话之后,又撂下我的日志,又接着看他的报告。我躺在他身边儿,盯着墙角的飞蛾,奔向窗外昏暗的角灯。我问他,他怎么知道这句话的。他说,支队有个写诗的,发表在津港公务员杂志上的一首里有一句这个。因为这句话生僻而委婉浪漫的特性,在体制内传诵一时。

  

  至此,那些罗曼蒂克的猜测、法医与警官的故事、实习生的不甘与支队长的难言苦恼等等等等,统统不攻自破。我听完之后又笑起来,我哥转头看我,没有问我笑什么。

  

  我问他,你为什么不问我笑什么。

  

  他说:“你这几天一直莫名其妙的。我习惯了。”

  

  他这句话又让我很开心,于是我继续乐,他继续看报告。

  

  那时我还摸不清什么青春不青春,自由不自由的,只是觉得那场大雨不止冲刷着世间的污尘,也给我的世界洗得洁净而多彩。月季牡丹,浓到一处;破晓晚霞,各司其色。我和我哥二十年来的那点淤积物也被冲走了,所以我对他好、亲近他,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。

  

  许多年以后,我才知道,你唯有挣脱自由的桎梏,才能真正的自由。同理,你只有打破青春的屏障,才能真正的青春。正是这两个字,正是十几岁、二十几岁的年纪给了我所有和解与反叛的勇气。不拘泥于什么,你就拥有了什么。我不认为这是歪理邪说,这一直是我引以为豪的真理之一。我现在仍然怀念我的青春,这也是我不再青春的象征。

  

  我哥那时候也还年轻,所以被人所爱也还是他能理所当然接受的事情。岁月的变迁与流逝之中,这是为数不多的他失去了,而我为之感到万分惋惜的特质。他似乎心安理得的接受着我态度的改变,全然不问缘由。

  

  “美好的总是易逝”,这句话总是在飞速的应验。两个月之后,我们的又一批下岗名单下来了。我发现“关宏宇”三个大字位列其中,居然淹没在人名里,一点都不显眼了。

  

  10.

  

  崔虎又请我去唱卡拉OK。我点了崔健的《一块红布》,他点了张楚的《上苍保佑吃完了饭的人民》,那时候这歌还很新。他一路磕磕巴巴,我一伴唱唱的都比他全,真他妈荒唐。最后唱完了,歌厅老板说你俩真他妈忧国忧民、心系苍生。

  

  我很想转头告诉他,我不心系苍生,我只爱我自己。这个我自己里包括所有所有我爱的人,这是我能想到的对他们的最崇高的敬意,他们组成了我的一部分,没有他们,就没有我自己。我算什么?我一无所有。

  

  崔虎拉我送他回工厂,倒三班的工作现在刚刚开始。我说去你妈的,我他妈打死都不再进这个厂子了。

  

  崔虎说:“我、我、我觉得你这、这、离了你哥,就、就变、变成,单、单细胞暴、暴力男了呢。”

  

  我说别他妈放屁,再说我什么时候离了我哥了。

  

  崔虎傻乐了几声,打了个酒嗝,摆摆手往工厂回去。

  

  后来每当我回想起这个夜晚,都忍不住要怪罪所有的属于这个夜晚的人。如果有一个人把那些被吞没在夜色里的话说清楚,我他妈就不会赶不上我哥离开津港的那趟火车。

  

  11.

  

  说起来,我原是见过那趟火车的。在回家的路上,我被那辆车堵在了道口。那绿皮的老旧玩意儿,缓慢地驶过。我就像一个傻逼,眼睁睁地、无知地看着这辆载着我哥的列车,碾碎了所有未曾流过的泪水。

  

  第二天早上,我出门听人说,我哥被调到外地去了。

  

  去警局,去支队。哪里都找不到关宏峰。

  

  我本该去厂里混吃等死到月末下岗,但那天下午,我骑着自行车绕了半个津港。我最后还是去到了火车站,想起几个月之前,我就坐在这里。我的初恋远走高飞,我的铁饭碗变成了一粒米饭。但那时候只觉得心里憋气,而现在我只觉得很想叫屈。

  

  小工人注定是没有理想的,我也没有。但这并不是我要失去一切的理由。十多年之后,我认识了更多的人,学到一种新的说辞,叫时代使然。时代使然,那时候那个条件的人,如果有情有义,那就免不了失去。因为你没有选择,也没有想法。

  

  我没有再点烟。天上的太阳烧干了大地,但没有烧干云朵。我一直站到下一列火车进站。

  

  我站在那儿,等了很久。几乎等到所有人都散去之后,我看到我的哥哥缓慢地从车上走下来。他看到我,有些诧异。

  

  “关宏宇,你怎么来了?”

  

  “……”我看着他,不知道从何说起。

  

  我想起来问他:“你不走了?”

  

  他说:“我不想死。”

  

  我花了很长、很长时间才明白过来他的意思。

  

  他走到我身边儿的时候,我拥抱了他。没等沾到他的肩膀,我的眼泪就开始往下掉。

  

  他也轻轻地抱住我。这个拥抱像它早就本该的那样,亲切又温暖。

  

  他说:“关宏宇,你还年轻。还有很多机会。”

  

  我点头,可我说不出话。

  

  他又说:“你岁数不大。津港的院校看年纪都看的不严的,随便考一个吧。工厂早就不是桃花源了。”

  

  他的最后一句话又惹得我几乎要放声痛哭,可我只是搂他搂得更紧,好像只要这样,我的二十岁、我的九四年、我的青春就永远、永远都不会流走。

  

  往家走的时候,换我哥骑车带我。他的白衬衫被风灌得鼓鼓囊囊,好像一只风帆。夕阳西下,倦鸟归时。我和我哥说:“哥,我给你唱歌你听不听。”

  

  他说:“不听。”

  

  我就给他唱了《恋曲1990》。唱到最后一句的时候,我唱的是“永远不变的是我的双眼”。

  

  他问我:“不是‘无怨’的吗?”

  

  我笑了:“‘无怨’和‘不变’,没区别呀。”

  

  他不再说话了。

  

  我问他,明儿工厂欢送会,还要选情歌的,唱这个行不行。

  

  他点点头。

  

  12.

  

  结果最后我并没有唱这个,改唱了张楚的《姐姐》。

  

  他们说,关宏宇,是要你唱情歌啊,抓阄抓的嘛,你不能赖账。

  

  我说我没有。

  

  刘音说,你这把姐姐当情人,也不看你自己到底有哪个。

  

  我说,我没有姐姐,还没有哥哥吗。

  

  这句话听得我坐在台下的哥哥脸色一变,而我趁乱退了台。

  

  在外边晃荡了小半天,我回了传达室外边儿,绕到那个蓝色邮箱那儿。果然里面有张纸。

  

  纸上写着:

  

  我弟弟好像太喜欢我了,怎么办?

  

  我笑起来,这时听到楼顶的窗户被推开,我的哥哥用彼时仍会气恼的声音喊我:“关宏宇!”

  

  我抬头看他,并不害怕:“你早就知道了是不是?”

  

  他不回答。

  

  我又说:“你看,你做了二十年好人,这还不是造了孽了。”

  

  13.

  

  我哥小时候一直很崇拜我爸,所以即使我爸那么不负责任地死了,他也从不怪他。有一次老师让我们用新学的词汇造句,到了第二天要交给她检查。于是这次我们哥俩一起受了老师的全班通报批评。

  

  我哥用的是“庄重”,因为我爸的缘故,他这样写道:

  

  世界上最庄重的东西是死亡。

  

  老师说:“关宏峰你写东西可不可以积极一点?——还有关宏宇,你抄你哥的作业也比让你哥给你写强吧?”

  

  老师这句话可说错了。我虽然用了我哥的句式,但是内容完全出自于我自己。

  

  那时候我热衷于看家里留下来的书,有一本叫《百年孤独》的,我他妈啥也看不懂,但有的地方确实写的很好。后来我知道我看的是盗版,心里还很愧疚。当然再后来就不愧疚了,因为但凡声称自己是在八几年读过《百年孤独》的人,没有不是看的盗版的。

  

  我用的是“庸俗”,我是这样写的:

  

  世界上最庸俗的东西是爱。

  

  那天下午,我哥被我“造了孽”的说辞弄得很是困惑,一时间连气都顾不上了。

  

  我接着说:“你拿世界上最庄重的东西骗你弟弟。你说你当罚不当罚?我看当罚,应该重重的罚!”

  

  他拧着眉头:“你又要干什么?”

  

  我说:“我要罚你,接受这世界上最最最庸俗的东西。”

  

  14.

  

  现在我已经三十九岁了。那些时光,恍同昨日又恍如隔世。我曾经怨恨我爸为什么丢下我们那么早,可现在,到底又有些释怀了。人活着,要保住些什么,就得失去些什么,无非如此。我能确定的只有一件事,就是我永远、永远都不会丢下我哥。

  

  噢,对了,当年的故事还没完呢:

  

  15.

  

  他气鼓鼓地又吼了我一句:“关宏宇!”

  

  而他的声音也逐渐消散,在九四年津港最后一缕裹挟着暑气的微风里。

  

FIN

  

  

评论(31)

热度(179)

  1. 共7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